2、资格初审
区卫生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3年元月17日9:00—元月19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山亭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元月23日-元月2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元月19日9:00—16:00到区卫生局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留存原件)和低保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留存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3年元月20日9:00—17:00到区卫生局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医学,全 在线.提 供
www.med126.com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区卫生局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放弃。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已注册者(执业医师注册执业范围与应聘岗位相符)。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山亭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三年以上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1:山亭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附件2:山亭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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