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业务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有关的业务技能操作能力,成绩占总成绩的30%。
5、面试及业务技能考核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6、全部考试环节结束后,笔试、面试、业务技能考核成绩按4:3:3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结果在株洲卫生人才网公布。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部分),按《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要求,采取考核的方式择优录用。
(三)体检
1、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以根据总成绩及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3、体检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用人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株洲市卫生人才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合同签订、编制、增人核资等相关手续。
2、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用人单位或新聘人员持相关资料到株洲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监督电话
市纠风办:0731-2868017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731-28681083;
市卫生局:0731-28682196。
株洲市卫生局
2013年4月19日
附件2:2013年株洲市卫生局应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