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考比例调整(2013年9月19日-26日)。
拟聘岗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比例又确需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县级人社、卫生局审核,市人社局核准后即可开考。
5.准考证打印(2013年10月15日-20日)。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请于10月15日-2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有关证件入场。
六、考试
考试采取医学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医学专业知识考试。全 区考试工作由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各市卫生局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的考试。考试采用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试系统,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 完成整个答题过程。时间为2小时,总分100分。题型以单选题为主。具体考试方式、题型可参考中国卫生人才网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题型说明 和模拟练习版。
1、考试时间:2013年 10月19、20日,分场次进行,每场2小时,每位考生只考一场,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场次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和市、县相关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医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由县(市、区)卫生局在公布当日通知考生本人。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4、对于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城(市、区)所在地的镇卫生院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并不受报考岗位1:3面试比例的限制:
(1)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资格人员,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4)2013年报考单位不变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曾参加2012年度全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已经进入面试且成绩在60分以上的未聘人员。
对少数无法明确是否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城(市、区)所在地的镇卫生院之外的乡镇卫生院的,需报区基医招考办核准。
(二)成绩通知。笔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将参加笔试人员的实考成绩通知各设区市和县级卫生局(2013年10月28日前)。县级卫生局根据考生的笔试实考成绩和加分情况,计算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报设区市卫生局备案后于2013年11月1日前在本市的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三)面试(2013年11月23日、24日)。
面试工作由县级卫生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考务等工作。面试时间全区统一在2013年11月23日、24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