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考核结束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区党群工作部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以调档审查为主。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www.med126.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等,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所有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实行聘用管理。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区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绵阳经开区监察局0816-8130081
咨询电话: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816-8130085
绵阳经开区卫生局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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