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与聘用
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分配,并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事编制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续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孟津县基层卫生院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九、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本方案解释权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7911598
孟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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