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科目: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技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心理素质测评》;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1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4年1月20日至1月21日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到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宜宾县柏溪镇长江路73号,宜宾县人社局208、209室,联系电话:0831-6613022)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信息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信息表》。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4、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心理素质测评》×5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或《医学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2月8日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请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宜宾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宜宾县柏溪镇长江路73号,宜宾县人社局208、209室)统一送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查分。受理查分申请时间2014年2月8日10:00—17:00,逾期不受理。
(二)面试。
1.资格审查
参加笔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达到3:1以上比例的,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未达3:1比例的,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仅为1:1的,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公布后划定再公告)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取消招聘资格的,可在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