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近期小1寸免冠照片4张。
4.考生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相对应的岗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5.考生对报名时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和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并通过填写承诺书的方式进行承诺。凡因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导致的所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岗位裁减和申请
1.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本岗位的开考。
2.部分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如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须经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提出申请,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试办法
考试由区卫生局组织,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察局进行指导监督。
考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一)笔试
笔试为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
2.笔试题型:客观题、判断题、简答题。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一周到思茅区卫生局办公室领取。
4.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笔试成绩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为专业知识面试,采用问答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2.按每个岗位报名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四)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区人民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进行体检。
列入考核对象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后一周内提供学籍档案等材料进行相关考核。考核工作由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