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聘用:已择岗的考生须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到市人力社保局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予以递补。
本次聘用人员要求在3年内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四、其他
1.报考者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均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的,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未纳入的专业,按照招聘计划中规定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参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组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毕业院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或其他充分证据材料。招聘组织单位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增补调整,以正式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2.本次聘用在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溪中心卫生院除外)护理专科职位的其中2名人员先担任哨员工作,两年考核合格后回原单位工作。
3.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人员或在应聘各个环节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整个招聘过程中考试的时间、地点、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温岭卫生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地址:温岭市行政中心614室、509室。
联系电话:86178788、86128086
温岭卫生局
2014年4月
附件:
1.招聘岗位计划
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