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审核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被聘用者与我院签定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31-85171178(熊老师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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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贸医院
2014年4月10日
附件:招聘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