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加分确认: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属于农村计生“两户”(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结扎证》及《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考生须填写统一的《义龙新区2014年乡镇计划生育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表》(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招聘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实行加分。
五、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在义龙新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义龙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及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3、笔试时间:2014年7月5日
上午:0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考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1、体检人员分职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义龙新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凡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一律不再递补人员。
2、体检由义龙新区招聘办公室统一指定县级以上国家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义龙新区招聘办公室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