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冠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确定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同时,为缓解教育的实际师资需求,受教育部门委托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做法,为教育各学校招聘部分人事代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
5、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报考的,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已在冠县教育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而未就业的2002年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报考检察院信息中心职位的要求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男性身高1.7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米(含)以上;报考县直中学、高中教师职位的需具备二本及以上学历,有本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招聘单位对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团)纪、政纪、校纪处分期未满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等不良行为的;
5、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其他已签订合同(协议)而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已取得相应学历,也不得以此学历报考);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见附表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14年7月9日——7月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冠县人才市场四楼会议室。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报名(不需提供证件)。报名时,要针对本人实际,选择一个适合职位,如实填写《冠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的学校、专业、学历要与毕业证信息一致,出生年月要与身份证信息一致)和《报考人员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办理缴费手续(考务费100元,照相费20元),并当场照相。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所提交的报名登记表通过资格初审后,在缴费现场应出具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经工作人员认定后方可办理减免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