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合成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合成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靖江市卫生局和靖江市医疗集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上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并查实有据,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放弃签约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九)聘用审批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签定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试用期间由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市卫生局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对连续两次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将予以解除聘用关系,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靖江市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4995951(人民医院);
0523-89180306(市卫生局);
0523-8029212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81616(靖江市纪委)
0523-84995115(医疗集团纪委)。
指定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市医疗集团网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江市卫生局
靖江市医疗集团
2014年8月
附件: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