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递补与调剂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2、调剂。对于资格初审后明确缺额岗位及无人报考的岗位,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天,由区卫生计生局牵头组织,在取得合格面试成绩的应聘人员中安排一次集中调剂。调剂工作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依据(为了确保公平,参加岗位调剂考生的面试分数采取加权平均后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其有意向并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四)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核工作依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南浔区卫生计生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9月30日前不能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各医疗卫生单位新聘用卫技人员,三年内(二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由单位解聘。
凡择优签约人员聘用后,从聘用之日算起,须在聘用单位、岗位服务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除外)以上方可流动,并在聘用合同书上明确。
四、咨询方式
招聘咨询主管单位:南浔区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2-3020672
南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1:招聘职位信息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招聘单位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