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www.med126.com。
3.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岗位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5年12月1日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可于2015年12月11日17:00前(节假日及周末除外)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12月24日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6.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资格复审)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相关材料。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3.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四川省卫生系统招聘信息。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急需紧缺岗位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5.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