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一)考核招聘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资格、职(执)业资格高者确定,下同)。若上述情况均相同,则由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加试一场实际操作考试,按加试的实际操作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二)考试招聘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招聘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资格、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下同)。若上述情况和成绩均相同,则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重庆市2015年公立医院招聘。
考核招聘成绩和考试招聘总成绩以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计生委办公楼公布。体检统一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www.med126.com。
体检在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招聘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其缺额在考核招聘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招聘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其缺额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未签就业协议视为自愿放弃。若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出现的缺额,其考核招聘人员缺额在考核招聘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招聘人员缺额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复审。
因考察、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计生委办公楼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成绩、招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区卫生计生委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6年应届毕业生,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重庆市2015年公立医院招聘。
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能流动。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并按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培养费和违约金。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www.med126.com。
本简章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附件:
3、报名推荐表
重庆市涪陵区卫计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