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工勤技能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医生、检验、影像、药士、公共卫生管理等岗位的笔试科目是临床,护士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护理。
1.笔试时间:2015年12月31日(星期四)
上午09:00-11:00;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向招聘单位查询。
4.加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1)通过国家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加5分。
(2)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药、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药、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4)曾经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14日)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笔试成绩(含加分)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免试
除报考城厢镇卫生院岗位人员外,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广西医生护士招聘信息。
(三)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直接列为参加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在隆安县政务信息网以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区域内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的《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单位对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工勤技能岗位的面试工作在报名截止日期结束(即2015年12月23日)后单列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具体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考试成绩。
五、调剂和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第一批考核人选,并在隆安县政务信息网以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区域内公布。
确定第一批考核人选后,如出现因报考人数不够而没能按招聘计划开考的岗位,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定招聘岗位调剂方案,并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行文将调剂方案上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隆安县政务信息网以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区域内发布。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且未能确定为第一批考核人选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调剂考核。结果将根据调剂岗位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第二批考核人选,并在隆安县政务信息网以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区域内公布。
第一批考核人选和第二批考核人选同样确定为本次招聘岗位的考核人选。
招聘单位按照考核程序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