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驻马店市驿城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0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法,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我区卫计系统,以促进我区卫计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全区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0名。
(一)驿城区卫生监督所17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5名;公共卫生专业3名;卫生(医学)检验专业4名;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专业2名;法律、会计学(财务管理)、计算机专业各1名。
(二)驿城区疾控中心33名。其中,预防医学专业9名;公共卫生专业8名;卫生(医学)检验专业9名;临床医学专业6名;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1名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数量和内容详见《2016年驿城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表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计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以规定日期提供相关证书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7、医学专业达到中级职称以上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专科(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
8、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2016。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在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政府网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3月23日。
(二)报名地点:解放路西段驿城区政府一号楼四楼410办公室。联系电话:0396-2828335;2828909
(三)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一式2份。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含学历认证报告)、就业报到证(已办理人事手续者除外)、任职资格证(有资格要求者)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照片5张(要求:单色背景,正面、1寸免冠近期证件照),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