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公开招聘6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04
截止日期:12日
所属省份:广西
工作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
招聘人数:65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缺员的实际,特将2016年度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吸引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承担基层公共卫生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三、招聘范围和计划
招聘范围为全县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按综合改革设岗后的岗位名称制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经报请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准2016年度我县政府举办的16个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5名,其中:临床医师29名、临床护士24名、药剂师3名、医学影像医师8名、医学检验技师1名。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隆林各族自治县2016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此次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文件精神,实行新的用人机制,即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四、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和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
(4)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隆林各族自治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