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鹿邑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实施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08
截止日期:2016年8月15日
所属省份:河南
工作地点:鹿邑县
招聘人数:若干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发[2014]161号)文件和鹿邑县人民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决定实施2016年度“基层卫生369人才工程”。鹿邑县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县级招收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的临床医学等专业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毕业的本科生;乡级招收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的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以上特招计划的报考人员不受择业期、毕业时间限制。为乡级医疗卫生单位自主招聘护理专业毕业的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含中专),要求年龄在32周岁以下,2011年以后毕业(含2011年),并具有护理执业资格(鹿邑县自主招聘)。
二、招聘计划
根据《河南省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计划为我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特招医疗卫生专业研究生若干名(医学专业)、本科生6名(临床医学4名、医学影像技术2名);为我县乡镇卫生院特招医疗卫生专业本科生10名(按“369”人才工程补充意见招聘专业招聘报名);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为我县乡镇卫生院特招医疗卫生专业专科生30名(临床医学20名、口腔2名、中医学2名、医学影像技术2名、医学检验技术2名、康复治疗技术2名)。为我县乡镇卫生院招收护理专业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含中专)22名。
三、选拔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3、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县级及以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6年以上;
5、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激励政策
(一)对于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由财政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助经费。
(二)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