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公开招考聘用36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6
截止日期:2016年8月26日
所属省份:广西
工作地点:百色市
招聘人数:36名
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素质,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3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和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
4.右江区辖区外在职在编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5.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条件工作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22日至1998年8月22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2日至1998年8月22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22日至1998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按照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统一按用编人员管理。按国家有关政策,用编人员全面实行统一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二)免笔试条件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同意,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
3.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违反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右江区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在职在编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罚期限、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8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