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4)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出具时间在有效期之内);
(5)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
以上所需表格请登陆偃师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邮箱yswstz@163.com下载,邮箱密码67709910。
4.资格审查:由偃师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编办、监察局共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发放准考证。考生于9月1日—2日到偃师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偃师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偃师市人社局、监察局、编办协助配合。
(一)笔试
1.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各专业笔试科目均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
3.笔试成绩=卷面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在“偃师市卫生计生委”、“偃师人事人才网”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专业面试方式: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应用、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和举止仪表五个方面。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试者自动放弃面试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1:2的比例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时,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