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筠连县公开考核招聘3名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医务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268号)、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2016年招聘计划的通知》(宜卫发[2016]22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筠连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阳光天使计划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含试用期)、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筠连县2016年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医务人员招聘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筠连县2016年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医务人员招聘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筠连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筠连县2016年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医务人员招聘岗位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条件要求 |
考核方式 |
考核比例 |
约定事项 |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年龄 |
学历及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筠连县人民医院 |
临床 |
专技 |
3名 |
35周岁及以下 |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大专: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研究生: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口腔医学(一级学科)。 |
大专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需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执业类别:临床) |
面试 |
1:1 |
1.在筠连县卫生和计生系统最低服务年限6周年;2.筠连县卫生和计生系统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
三、招聘单位及性质
此次招聘单位是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医疗机构,属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招聘说明
此次招聘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提出的“公开直接考核+服务期制度+学费补偿机制”精神开展的,属医疗卫生人员专项招聘计划。
(一)学费补偿办法
学费补偿总金额=年均学费补助标准×实际学制年限。其中年均学费补助标准按平均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确定(即:实际交纳学费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交纳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不同学制毕业生的学费补助计算年限,以国家规定的相关学制年限为准;学费补偿在6年服务期限内分年度补偿(代偿)。每年补偿金额根据服务年限、考核情况,依次按照补偿总金额的10%、10%、10%、20%、20%、30%的比例确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该年度不予以学费补偿。
(二)聘用要求
招聘人员必须在筠连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满6年。服务期内可在本县医疗卫生单位调(流)动,但不得调(流)动到筠连县以外的其他的单位,招聘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6周年服务期限协议且履约年度考核(以实际服务时间满一年为年度考核时间)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获得该年度补偿金额,否则不得享受该年度补偿金额;服务期限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必须按协议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各种补偿费用,并按照补偿总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同时还需按筠连县卫生计生系统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