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宾阳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和《宾阳县2016年下半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5名。
一、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宾阳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下半年宾阳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人员的待遇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身体健康。
(三)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五)已经在编在岗的人员必须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5年及以上方可以报考。
具体见招聘计划表。
四、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宾阳人才网和有关媒体同时发布宾阳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于2017年1月3日-5日到宾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报名,同时提交《宾阳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2017年1月3日-1月5日)。
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查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书等;提供加分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各种证件在报名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相片两张。在编人员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符合面试资格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限制。
(二)面试时间:(2017年1月26日前)(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考官组成。县人社局、卫计局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要求成立面试考评组。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四)面试时长。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含3分钟审题时间)。
(五)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县人社局、卫生计生局的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在宾阳人才网公布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
(七)面试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卫计局按照考生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七、加分
(一)少数民族加3分。
(二)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加分:
1.通过国家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
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加5分。
2.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护、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医、护、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4.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26日)及以上的人员加3分。
5.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满1年(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26日)的人员,或曾经在“三支一挟”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3分。
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项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人员,只取最高分值的项目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少数民族加分+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加分组成总加分。符合加分人员需经资格审查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