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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基础讲义(11)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6/12 字体:

【例题1•判断题】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

【答案】×

【例题2•单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存款人因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账户是(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答案】C

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银行账户。

(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www.med126.com

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三)守法合规原则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避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银行结算账户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的规则:(重点)

(l)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正式开立之日是指:核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为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非核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为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2)银行应按规定与存款人核对账务。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收到对账单或对账信息后,应及时核对账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向银行发出对账回单或确认信息。

(3)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4)存款人在同一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重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自开立之日起办理付款业务。

(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重点提示】应重点掌握的内容有:(1)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注意例外。(2)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另外,存款人在同一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重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自开立之日起办理付款业务。

【例题3·单选题】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中不包括( )。

A.自主选择原则 B.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C.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原则 D.信息保密原则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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