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副主任药师职务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科技进步奖等相关奖项;
2、获有重大价值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含)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3、省(部)级(含)以上药学科研项目(课题)的负责人(以项目合同书为准),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4、主持完成的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新产品的推广应用2项(含)以上,并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八、发表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副主任药师职务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译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提供相应证明);
2、SCI收录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3、统计源期刊2篇和省(部)级刊物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统计源期刊1篇,省(部)级刊物2篇(且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提供证明书);
5、为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主要负责人,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专项分析、立项论证、技术方案等专业文章3篇(含)以上,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者。并经2名本专业专家(正高级)签字推荐。
九、继续教育要求
每年完成人事部门规定的学时要求(每年72学时)。
十、申报人提交晋升职务材料要求(共11项)
1、按有关要求填写“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
2、“北京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推荐表”(复印“申报表”中的1~10页,左侧双订,封面自做)一式5份;
3、答辩论文(一式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