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医学论文
期刊分类
国 家 级 省级期刊 北大核心
浙 江 省 科技核心 CSCD期刊
期刊工具
期刊知识 写作指导 论文投稿
论文检测 推荐期刊 录用通知
各省动态
北京 天津 河北
上海 湖北 江苏
浙江 安徽 更多省份
 医学全在线 > 医学论文 > 江苏 > 正文
2015年江苏省申报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考试通知 苏卫办人〔2015〕1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5/8/14 字体:

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执业医师资格为临床类别的人员,原则上应报考全科医学专业,社区内科应报考普通内科(代码063)、社区外科应报考普通外科(代码011)、社区妇产科应报考妇产科(代码019)或妇女保健(代码093)、社区儿科应报考小儿内科(代码为020)、小儿外科(代码为018)或儿童保健(代码为094),现岗位是放射诊断、心电诊断、超声诊断的,可另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为中医类别的人员,报考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为口腔类别、公卫类别的人员,可另选相应专业。社区从事药学、中药的人员,应报考医院药学(代码为045)或中药学(代码为082)。社区从事护理、医疗技术专业的人员可另选相应专业。

申报护理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可根据从事岗位报考护理学(代码047)或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危重症护理(代码048至051、124)等专业。申报护理副高级资格的人员仅限报考护理学(代码047)专业。

(三)考核形式:采用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的人机对话形式。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系列多项选择题。总分为100分,考核时间为2个小时。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进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模拟练习。

(四)考场设置:各市卫生局和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省辖市设立考场。

五、组织实施

考试命题、组卷和阅卷工作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承担;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工作由各市卫生局和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考务工作由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各市考务组织工作由各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工作。

六、报名及相关要求医.学,全 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下载打印《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至3月5日(春节期间除外)。

网上报名入口:2015年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2、报考人员于3月1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到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确认报名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现资格的聘书或聘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执业医师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另选社区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相应考核专业的人员,所在单位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各市审核报名人员报考资格的截止时间为3月19日,全省报考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30日。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可于4月10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自行打印准考证。

网上准考证打印入口:2015年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二)相关政策要求

1、凡报考医、药、护、技等专业的人员,均应受聘在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从事本专业岗位的工作。

2、报考专业须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另选专业按规定专业报考。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所报考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别相一致。凡与申报评审专业或执业类别不一致的考核专业成绩,一律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成绩依据。

报考全科医学或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的人员应提供全科医学专业或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注册证书。上述报考人员可按照原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全科医学专业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卫医〔2012〕11号)要求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申请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3、报考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供医学类(不含基础医学类)专业毕业学历(学位)。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现从事临床医学检验诊断工作,晋升临床医学检验诊断类专业,须提供申报专业的低一级资格。初始学历为临床医学检验学、临床医学等专业,后学历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的,可作为报考临床医学检验类专业的学历依据。

报考有护士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供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学历(学位)。对2008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施行之前入学,参加后学历教育取得临床医学类毕业专业的学历可作为报考护理高级资格的依据。

报考药学类专业的人员,原则上应提供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学历(学位),如初始学历为药学或中药学,后学历为药学类(药理学、药物制剂、中药制剂、应用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等)的,可作为报考的学历依据。

报考医技类专业的人员,应提供医技类“相近专业”毕业学历(学位),对于2008年之后入学的在职教育取得的学历,需要提供“相应专业”的学历。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相关文章
 四川省合法期刊/A类期刊/B类期刊查询
 浙江省最新卫生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刊物名录(
 2014年中国科技统计源论文期刊目录汇总
 2014年湖南高级职称评审论文正式期刊目录汇
 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参考名录
 论文发表期刊在线查询操作步骤图文详解版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在线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