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教学
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的能力;每年在专业培训班授课至少2次。
(4)业绩
具有丰富的临床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经验,有较好的促进生殖健康的措施和方法,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主任医师
⒈任现职期内的基本工作
(1)平均每年参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不少于35周;
(2)年门诊及咨询服务人次数不少于400人次;
(3)计划生育的各项技术服务和相关疾病的诊断、治疗及预防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能正确、熟练地组织和指导对计划生育危重病人的抢救和治疗;能解决与计划生育相关的疑难复杂病症的诊治及重大技术问题;能承担疑难复杂病症的会诊;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有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
2.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
(1)在具备所规定的计划生育专业副主任医师理论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有独到的见解。
(2)在达到所规定的计划生育专业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应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计划生育的实践和科学研究。
(3)在担任副主任医师期间,承担或指导计划生育疑难危重病例的诊治和参加计划生育相关鉴定不少于200例;医疗技术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3.任现职期内的业绩成果
(1)论文
①市级技术服务机构:有3篇以上高质量的论著、经验交流、述评等学术文章,至少2篇在核心库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②区县技术服务机构:有3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综述,至少2篇在核心库期刊或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③乡镇技术服务机构:有2篇以上文章(关于临床实际工作的综述、经验交流、业务总结、个案报道等),其中至少1篇在国家统一刊号和书号(CN或ISSN)的医学杂志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科研
具有跟踪计划生育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的设计、组织和总结能力。
①市级技术服务机构: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获得相应级别奖项;或部委级科研项目课题主要完成人。
②区县级技术服务机构:区县级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获得相应级别及以上的奖项,或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主要完成人;或部委级科研项目课题参与人。
③乡镇技术服务机构:不作要求。
(3)教学
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下级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主治医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的能力。
(4)业绩
具有丰富的临床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经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有好的促进生殖健康的措施和方法,并取得好的社会效益。
第六条 附则
(一)延期申报起算年限为:出现延期申报情况时,任现职务年限未满基本申报年限要求的,从其任现职务满基本申报年限当年起算;已满基本申报年限的,从出现延迟申报情况的当年起算。
(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
(三)本条件由重庆市人口计生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