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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卫职办〔2018〕48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8/9/12 字体:


五、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具体日程安排附后)

9月17日至10月10日:区县、大型企事业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10月11日至19日: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及补遗

凡逾期申报或不按规定程序报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经过市卫生计生委职改办审查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报送材料地点

地 址:市卫生计生委721室(渝北区旗龙路6号)

联 系 人:周君、高秋

联系电话:67018143、67706581(传真)

六、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认定“绿色通道”)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经查实有以下情形的,尚未通过评审的,终止申报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收回已办职称证书,记入“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准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1.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获奖或成果证明材料造假的;2.论文论著抄袭、剽窃的;3.业绩材料严重造假的;4.弄虚作假挂靠其他单位申报的;5.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二)各级审查部门。单位推荐和主管部门、职改部门审查要强化“真实保证”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有以下情形的,一经查实,记入“失信单位黑名单”,同时给予通报,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1.为申报人出具虚假证明的;2.为挂靠本单位申报人员提供便利的;3.故意不按规定层级和规定程序报送材料的;4.审查材料把关不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重大违规行为。

七、有关事项

(一)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职称申报渠道。凡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全市的,需提供一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或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存放在异地的,需提供在渝一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或缴费记录;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存放在重庆市的,需提供一年以上异地社保参保证明或缴费记录。

(二)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按规定在军队评定或任命取得的有效职称(根据人社厅发〔2011〕16号精神,自2011年起军队卫生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重庆市继续使用有效,不再办理确认手续,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凭据。

(三)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规定,高级资格评审费每人420元。

(四)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

(五)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且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前置条件。进一步弱化论文要求,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条件。

(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解决群众申报职称堵点问题,从今年起申报职称时,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强化诚信承诺责任制,由申报人承诺所填学历学位信息真实,配合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编号;严格实行首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查验、谁负责”,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级职改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抽查。其中,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推荐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学信网)上查验;

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推荐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查验;

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自由职业者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查验。

(六)相关人员、单位必须正确区别申报条件与评审条件,申报条件为基本门槛,评审条件为评委评价参考条件,申报人须承诺达到申报条件方能申报,推荐单位须审核申报人达到申报条件方能推荐。特别强调,申报条件中有基本工作量要求的,申报人和推荐单位须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工作量要求的不得申报和推荐;如有违规,按照责任倒查制度,追究申报人、推荐人以及推荐单位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各区县、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学习,掌握政策,并将通知及时转发到辖区的卫生计生单位、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民营和个体医疗机构,切实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的职称申报工作。

附件:

1.重庆市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2.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

3.重庆市卫生系列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4.重庆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

5.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6.委托评审函

7.重庆市卫生支农服务业绩考核鉴定表

8.受理申报材料日程安排

医学全在线-论文频道(www.med126.com/lunwe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省医学职称论评审公告、评审条件、期刊目录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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