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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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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汉语拼音 ma rou
英文名 Meat of Equine
药材基原 为马科动物马的肉。
动植物形态 马,体格高大,骨骼肌发达,四肢强颈有力。体高1.27-1.60m,体重225-773kg。雌雄差异很大。马头面部狭长,耳小而尖,直立。鼻宽,眼大。从头顶起沿颈背至肩胛,具有长毛即鬃毛。两耳间垂向额部的长毛称门鬃。身体余部皆被短而均匀的毛,毛部也有长的鬃毛。我国马的品种较多,有蒙古、河曲、伊犁、三河、黑河等种,因品种不同,身体大小、毛色也有差异主要毛色有青毛、花毛、黑毛、栗毛等。
资源分布 全国各地均有饲养。
生态环境 马属草原动物,善奔驰,草食。
药用植物栽培
采收和储藏 宰杀后剥去皮,除去内脏,取肉鲜用。
药用部位
生药材鉴定
中药化学成分
理化性质
中药化学鉴定
中药有效成分结构式的测定
炮制方法
剂型
中药制药工艺
药理作用
药理学
药代动力学
毒理学
药物配伍
药性 味甘;酸;辛;性微寒
归经 肝;脾经
功效 强筋壮骨;除热
功效分类 补肾药
主治 寒热痿痹;筋骨无力,疮毒
用法用量 内服:煮食,适量。外用:煮汁洗;或研末调敷。
用药禁忌 1.《雷公炮炙论》:“马自死,肉不可食。五月勿食,伤神。” 2.《千金·食治》:“下利者,食马肉必加剧。”“诸食马肉心烦闷者,饮以美酒则解,白酒则剧。” 3.《食疗本草》:“不与仓米同食,必卒得恶,十有九死,不与同食,生气嗽。其肉多著浸洗,方煮得烂熟,兼去血尽,始可煮炙,肥者亦然,不尔毒不出。”“患疮人切不得食,加增难瘥。” 4.《本草拾遗》:“妇人怀妊不得食马。” 5.《日华子》:“此肉只堪煮,余食难消。不可多食。忌苍耳生姜。” 6.《饮食须知》:“妊妇食之,令子过月难产。乳妇食之,令子疳瘦。食马肉毒发而心闷者,饮芦根汁,或嚼杏仁或煎甘草汤解之。” 7.《医林纂要·药性》:“动风发毒。”
不良反应及治疗
选方 1.治豌豆疮:马肉煮烂,汁洗,干脯亦得。(《兵部手集方》)2.治头疮白秃:马肉煮汁洗。(《圣惠方》)
临床运用
各家论述
考证 出自《名医别录》《纲目》:食马中毒者,饮芦菔汁、食杏仁可解。
药物应用鉴别
药典收录
药材拉丁名
拉丁植物动物矿物名 Equus caballus orientalis Noack
科属分类 马科
出处 《中华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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