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自然科学研究员、副研究员业绩成果条件
第一条 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
(一)能胜任专业基础课或基础课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好,学校教学督导人员、所在院(系)教授委员会和所教学生综合评价良好。
(二)具备指导青年教师或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第二条 业绩成果
(一)申报研究员资格
取得副研究员或副教授资格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三条,其中第1、2条是必备条件:
1.论文
发表本专业论文8篇以上,提交的论文至少有6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或至少有2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或有4篇被EI(工程索引)收录;或有1篇以上被《中国社会科学》或《新华文摘》或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
2.项目
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教育厅、科技厅科研项目2项;或作为骨干成员(前3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以上,或者主持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参加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以上(前3名)。
3.专著
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专著(独著、非编著,如两人合著必须为第一作者),本人撰写部分,理工科字数不少于15万字,文科不少于20万字。著作应是本人承担科研、教研(教改)项目或本人多年学术研究系列论文积累形成的最终结果。
4.教材
主编或参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检索为准),或由全国、全区大中专蒙文教材编审委员会或有关部委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本人编写字数在5万字以上-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5.科研奖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额定人员);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前5名),或二等奖2项(前3名);或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第1名)。
6.专利
获得与本人学科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认定的生物新品种1项(第一完成人),或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3项以上(第一完成人)。
7.科研成果转化或推广
在科研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推广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附盟市级以上政府评价和采纳证明及税务部门的证明材料);或者主持完成省级单位委托的调研咨询项目,其成果被采用并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附省级以上相关单位证明)。
(二)申报副研究员资格
取得助理研究员或讲师资格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三条,第1、2条为必备条件:
1.论文
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以上,提交的论文至少有4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或至少有1篇被SCI收录,或有3篇被EI收录,或有1篇被《新华文摘》或SSCI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
2.项目
主持学校(地厅级)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骨干成员(前5名)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或以主要成员(前5名)参加省部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主持学校级(地厅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并有相应成果表现。
3.专著
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专著一部(独著、非编著。如两人合著必须为第一作者),本人撰写部分,理工科字数不少于6万字,文科不少于10万字。著作应是本人承担科研、教研(教改)项目或本人多年学术研究系列论文积累形成的最终结果-论文.客服.QQ,81995535。
4.教材
主编或参编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或自治区大中专蒙文教材编审委员会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本人编写字数在5万字以上。
5.科研奖
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额定人员);或地厅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5名)、或二、三等奖各1项(前3名);或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第1名)。
6.专利
获得一项与本人学科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认定的生物新品种1项(第一完成人),或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第一完成人)。
7.科研成果转化或推广
在科研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推广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附盟市级以上政府评价和采纳证明及税务部门的证明材料);或者参加完成盟市级单位委托的调研咨询项目(主要完成人),其成果被采用并产生较大社会经济效益(附相关盟市级以上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