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破格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业绩者,可以逐级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破格申报正高职高级讲师、正高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其中第(三)条必须具备):
(一)担任主教练指导的学生代表国家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资格,或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前3名;
(二)本人参加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得个人前8名,或参加省级技能大赛获得个人前3名;
(三)独撰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2篇以上论文-论.文.客.服.QQ,81995535;
(四)主编或主审2本及以上公开出版的规划教材;
(五)获得过国家级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六)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获省(部)级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二、破格申报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其中第(三)条必须具备):
(一)担任主教练指导的学生在省(部)级教学(或技能)竞赛中获得过团体前3名,或获得个人前3名,或获得技术能手的称号,或在市(厅)级同类活动中获得第1名(学校有专门文件明确指定一人为主教练);
(二)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排名主审本学科公开出版的规划教材;
(三)独撰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在省(部)级专业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
(四)获得过省(厅)级以上名师、金牌教师、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五)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且累计不少于10年;
(六)参加教师系列教学比武、技能大赛、课件比赛等获得全市一等奖或全省三等奖以上。
三、破格申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一)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二)主编或主审本学科公开出版的规划教材-论文客服QQ,81995535;
(三)获得过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四)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
(五)独撰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有学术价值的论文;
(六)指导学生获省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主教练。
四、助理讲师、教员,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不作破格要求。
第六条 评审
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进行科学评价的重要环节。评委会主要是依据申报者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总的要求是:坚持标准条件,注重能力业绩,鼓励突破创新,适当引导倾斜,力求客观公正,确保评价质量。具体从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实践运用,科研、师导、创新等方面进行评审。
一、专业理论水平
(一)申报正高职高级讲师和正高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坚实的理论功底,是本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对学科建设与发展有较大贡献,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的前沿动态及新工艺、新技术,对某一领域和职业工种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见解,发表、出版过高水平的论文、论著,在省内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申报高级讲师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及操作技能,了解本学科的发展状况,对本学科某一领域和职业工种有较深的研究,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论著,对学科建设与发展贡献突出。
(三)申报讲师和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为系统的了解和掌握,具有较强的操作技能,能进行独立的教学科研工作,发表过一定水平的论文,取得过一定价值的成果。
(四)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基本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参与本专业相关的教研活动。
二、专业实践运用
(一)申报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和正高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工作、实习指导工作经验,能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有较强的教学研究管理和教学组织能力,开展较大深度的专题教学活动与实习指导活动,教学和实习指导工作成绩突出,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
(二)申报高级讲师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教学工作、实习指导工作经验,能组织和指导本学科各教学环节的教学活动与实习指导活动,教学和实习指导工作成绩明显,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操作技能。
(三)申报讲师和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本学科教学工作与实习指导工作的能力,承担教学、实习指导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工作量,教学与实习指导工作效果良好,具有一定的操作技能。
(四)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能在上一职级人员指导下,按计划安排较好地完成教学与实习指导工作任务。
三、科研、师导、创新
评审活动中,要重视对申报者特别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者科研能力、师导能力、创新能力的评价。
科研是专业技术工作发展的基础。技工院校教师高、中级职务申报者,必须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要能进行专业理论、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取得高水平的专业理论研究成果和新技术研究成果。
师导是专业技术工作发展的桥梁。技工院校教师高、中级的职务申报者,必须具有专业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教学经验的传授、指导能力,承担培养和指导专业人才的责任,不断提高技工院校教师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是专业技术工作发展的动力。重视申报者的创新能力,就是要鼓励技工院校教师在专业理论研究、专业教学工作中有所创造,在创新中不断推进技工院校教育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果、新发展-论文.客服.QQ,81995535。
四、注意导向、适当倾斜
评审工作要从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鼓励引导技工院校教师在企业、基层、边远地区和一线工作岗位上,为技工院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多做贡献。
第三章 附 则
第七条 凡3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2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三、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刑期和处分期未满3年的。
第八条 本条件由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条件废止。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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