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工作能力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工作经验,能灵活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班级教育活动,且效果好。担任班主任的班级获得校级优秀班级及以上表彰。
⑵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任务。担任班主任被评为市级优秀班主任,或区县(主管部门)级优秀班主任,或校级优秀班主任。
⑶能关心学生成长,能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工作有成效。担任班主任的班级学生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或区县(主管部门)级优秀学生。
⑷获得市级优秀表彰,或区县(主管部门)级优秀表彰,或在校级考核中获得优秀。
⑸所总结的有关教育工作经验获得社会认可或公开发表,或获得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奖励。
2.教学工作能力
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的规定,专任教师任课,平均周学时12—14节为基本工作量,年教学工作量要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兼任教师任课,平均周学时4节为基本工作量,年教学工作量要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能根据教学内容灵活地选择教学方法,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学生学习积极性高,学习氛围好,学习者的满意度高。承担市级、或区县级(主管部门)、或校级示范(公开)课1次以上。
⑵参加赛(说)课: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主管部门)级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二等奖及以上。
⑶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主管部门)级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二等奖及以上。
⑷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主管部门)级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二等奖及以上。
⑸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中级考评员证书。
⑹能具体指导教师或实习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所指导的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专业技能、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的进步。所指导的教师在参加赛(说)课和技能大赛中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主管部门)级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二等奖及以上。
⑺承担区县(主管部门)级教师培训工作、或校级教师培训工作任务1次及以上。
⑻在学校年度教学考核中获得优秀1次及以上。
3.教研工作能力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具有教材开发和教材编写的能力,参加国家规划教材编写论.文.服.务.QQ81995535,或市级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教材的编写,或担任校本教材的主编、主审工作。
⑵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工作,其研究成果获得市级三等奖,或区县级二等奖及以上。
⑶具有专业产品生产与开发的能力,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制做的产品获得与专业相关的专利证书或得到推广应用。
⑷参加课题研究工作,担任区县(主管部门)级及以上课题的主研人员(前7名),或担任校级课题的主持人。
⑸所撰写的与申报专业相近或相关的文章得到发表或获奖,一般期刊1篇,或市一级学会三等奖2篇,或获奖文章累计3篇。
4.行业联系能力
任现职以来,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能完成到行业实践的任务(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两个月以上,文化课教师每三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3次)。
2.组织、指导学生的实习工作且取得良好效果。完成了一次带学生到企业实习的任务。
3. 具有行业联系能力和为行业企业培训服务的能力,参加了企业培训任务1次,或者在企业实践期间参与了有关的研究与开发取得了成果和经济效益。
4. 能撰写参加行业实践的有关报告,或能根据行业需要及发展对学校课程改革提出建议。
5. 在本专业相关行业学会(协会)担任理事及以上职务。
㈢助理讲师
1.教育工作能力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工作经验,能灵活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班级教育活动,且效果好。担任班主任的班级获得校级优秀班级及以上表彰。
⑵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任务,担任班主任获得校级优秀班主任及以上表彰。
⑶能关心学生成长,能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工作有成效,担任班主任的班级学生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及以上表彰。
⑷在校级考核中获得优秀。
⑸所总结的有关教育工作经验公开发表或对外交流,得到同行认可。
2.教学工作能力
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规定,专任教师任课,平均周学时12—14节为基本工作量,年教学工作量要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兼任教师任课,平均周学时4节为基本工作量,且必须任1至2门完整的课程,年教学工作量要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 能根据教学内容灵活地选择教学方法,有效地设计教学互动活动,学生学习积极性高,学习氛围好,学习者的满意度高。承担校级示范(公开)课1次。
⑵参加赛(说)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
⑶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
⑷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
⑸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初级考评员证书。
3.教研工作能力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具有教材开发和教材编写的能力,参与国家规划教材编写,或市级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教材编写,或承担校本教材1章及以上的编写工作。
⑵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工作,能承担专业教学的改革研究。其研究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⑶具有专业产品开发的能力,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开发的产品获得同行专家的认可。
⑷参加教育科研工作,担任校级课题的主研人员。
⑸所撰写的与申报专业相近或相关的文章得到发表或获奖,一般期刊1篇,或者区县级学会三等奖1篇,或交流文章累计2篇。
4.行业联系能力
任现职以来,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能完成到行业实践的任务(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两个月以上,文化课教师每三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3次)。
2.完成了学校安排带学生到企业实习的任务。
3.具有行业联系能力和为行业企业培训服务的能力,能参与企业培训任务论.文.服.务.QQ81995535;或在企业实践期间参与了有关的研究与开发取得了成果和经济效益。
4. 能撰写参加行业实践的有关报告,或能根据行业需要及发展对学校课程改革提出建议。
5、能参与本专业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的工作。
第五条 附则
㈠本申报评审条件只是申报、评审高级讲师、讲师及助理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㈡课题认定:国家级指国家社科、国家自然科学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市级指市社科、市科委、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市教委规定的课题,区县级指区县科委或教委立项的课题,主管部门级指学校的主管部门立项的课题。所有课题(项目)均指已完成并正式结题的课题(项目)。
㈢论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论文清样和用稿通知不能作为正式材料报送。
㈣表彰及奖励:国家级、市级指获得国家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的表彰和奖励。
㈤其它未列入的相关业绩成果由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评审意见。国家有新规定的,按照国家新的规定执行。
㈥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
㈦本条件由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细信息: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渝职改办〔2009〕168号
医学全在线-期刊频道(www.med126.com/qika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初级资格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