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高级工程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具有系统的空中交通管理基础理论和知识论.文.客.服.QQ,80018565,对本专业某一分支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并较好地掌握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2.熟练掌握国家各项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准确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程序。
3.了解国内外现代的空中交通管理专业技术发展趋势,熟悉空中交通管理方面的新理论、新知识。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1.具有较高的空中交通管理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实施空中交通管理技术工作和管理、解决本专业领域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2.具有与空中交通管理相关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评估、保障、科研等工作经历。
3.具有组织、指导中级工程技术人员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三、工作业绩要求
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 参加完成有影响的省、部级相关项目一项,项目成果被采用。
2.在空中交通管制、航空器运行管理及空中交通技术保障等领域中有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或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产品等,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取得显著效益。
3. 在空中交通管制、航空器运行管理及空中交通技术保障等领域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为保证飞行安全、提高运行效率做出了突出贡献,并且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
四、论文著作要求,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撰写本专业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2. 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经验总结3篇,并在省行业学会或省直厅局主办,经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批准登记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五、破格条件
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工作能力强、业绩显著或有突出贡献,任工程师职务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在具备正常评审相关条件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的获得者。
2.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获得者。
3.省、部级相关成果奖项一、二等奖的获得者。
4.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出版过有学术价值的著作;
第十九条 工程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具有较系统的空中交通管理基础理论和知识,对本专业某一分支领域有一定研究并了解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有一定理论水平。
2.熟练国家各项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程序。
3.了解国内外现代的空中交通管理专业技术发展趋势,掌握空中交通管理方面的新理论、新知识。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1.具有较丰富的空中交通管理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理论和技术方面的疑难问题。
2.在培养和提高空中交通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等方面有一定贡献。
3. 参与编写空中交通管理方面教材、技术材料,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三、工作业绩要求
受聘助理工程师以来,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 获省、部级相关成果奖;或主持获得地师(市)级技术进步三等奖的项目。
2.参与空中交通管制、航空器运行管理及空中交通技术保障等领域中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或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产品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3. 在空中交通管制、航空器运行管理及空中交通技术保障等领域中解决了较大技术难题,为保证飞行安全、提高运行效率做出了一定贡献,并且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
四、论文著作要求,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撰写本专业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2. 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经验总结2篇,并在省行业学会或省直厅局主办,经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批准登记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五、破格条件
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工作能力强、业绩显著或有突出贡献,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论.文.客.服.QQ,80018565,在具备正常评审相关条件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省、部级相关成果奖项一、二、三等奖的主要参与者。
第二十条 助理工程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基本掌握空中交通管理基础理论和知识,熟悉空中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
2.了解国家各项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程序。
3.了解国内外现代的空中交通管理专业技术发展趋势,了解空中交通管理方面的新理论、新知识。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1.具有一定的空中交通管理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能够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理论和技术方面的一般问题。
2.能按空中交通管理工作职责和要求完成飞行保障任务,确保飞行安全。
三、工作业绩要求,从事空中交通管理工作以来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 积极参与空中交通管制、航空器运行管理及空中交通技术保障等领域中技术革新,积极参与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产品等。
2. 在本专业工作中,态度积极、责任心强,为保证飞行安全、提高运行效率做出了一定贡献。
3. 撰写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并得到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一条 技术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基本掌握空中交通管理基础理论和知识,了解空中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
2.了解国家各项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程序。
3.了解国内外现代的空中交通管理专业技术发展趋势,了解空中交通管理方面的新理论、新知识。
二、工作能力要求
能按空中交通管理工作职责和要求完成飞行保障任务,确保飞行安全。撰写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并得到主管部门认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破格申报高级、中级资格的人员,须经答辩合格,方能推荐到评审委员会评审。
破格申报者,学历和任职年限只能破一项,不能“双破”。
第二十三条 本条件所指飞行时间均为实际飞行小时。
第二十四条 本条件中所述“以上”均含本级。
第二十五条 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兵团职改办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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