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电子系统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
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为:系统工程论、计算方法、计算机科学导论、逻辑设计、计算机通信网络技术、微波技术、雷达原理与设计、导航原理与设计、电子设计自动化技术、自动控制原理、模拟与数字电路、电子设备热设计、电子设备箱柜结构与造型设计等。
此外,还应掌握所从事专业的理论知识和相关的专业知识,例如:
①雷达系统工程的雷达原理、微波元器件与天线、雷达信息处理、自适应技术、敌我识别系统等;
②导航系统工程的导航原理、导航信息处理、导航系统工程模拟和仿真技术、电波传播、编码技术、显示技术、微波技术等;
③电子对抗系统工程的电子对抗原理、通信原理、雷达原理、导航原理、微波技术、隐身技术、计算机模拟仿真技术、光电技术、电子对抗系统设计技术等;
④军事电子系统工程的自动化作战指挥系统、空防、海防、陆防自动化系统、综合电子战系统、武器精确制导与控制系统、航天测量控制系统等;
⑤民用电子系统工程的系统工程论、信息采集技术、信息传递与处理技术、信息输出与显示技术、自动控制系统技术等。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并能结合工作加以运用。
(3)了解本专业的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本专业领域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4)掌握有关的本专业产品的质量标准、可靠性标准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了解本专业有关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系列和质量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5)了解国内外电子系统工程产品的市场需求及生产技术、经济规模和经营分析。
(6)熟悉本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及技术发展方向,能清楚、准确地阐述本专业的工艺原理、所用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和国内外同类装备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2.工作经历和能力
(1)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曾完成本专业比较复杂和具有一定技术难度的工程与项目;参与过一项以上本专业技术产品的科研、开发、设计、生产任务的全过程。
①从事雷达系统工程方面的人员,具有完成或参与完成雷达系统工程的总体设计、体系结构设计等项目的经历,具有参与完成机载雷达、空防、海防、陆防雷达、测控雷达、海用雷达、气象和交通管制雷达等各种军、民用雷达的分系统工程中的中、小型项目的设计、调试、出试样全过程的经历;
②从事导航系统工程方面的人员,具有完成或参与完成导航系统工程的总体设计、体系结构设计、方案论证等项目和完成如卫星导航系统中用户系统设备、近程导航系统、机场着陆系统等工程中的中、小型项目的设计、调试、出试样全过程的经历;
③从事电子对抗系统工程方面的人员,曾完成或参与完成电子对抗系统的总体设计、体系结构设计、方案论证等项目,具有完成如:空地一体化电子情报侦察系统、C3ICM电子对抗系统、光电对抗系统等工程中的中、小型项目的设计、调试、出试样全过程的经历;
④从事军事电子系统工程方面的人员,曾完成或参与完成军事电子系统工程的总体设计、体系结构设计、方案论证等项目,具有参与完成自动化作战指挥系统、综合电子战系统等工程中的中、小型项目的设计、调试、出试样全过程的经历;
⑤从事民用电子系统工程方面的人员,曾完成或参与完成民用电子系统工程的总体设计、体系结构设计、方案论证等项目,具有参与完成民用电子系统工程中的中、小型项目的设计、调试、出试样全过程的经历;
⑥从事电子系统工程中装备生产方面的人员,具有完成或参与完成装备生产全过程的经历,如:工艺制定、工装设计、编制精密复杂零部件加工工艺规程或完成比较复杂工装的设计等。
(2)能运用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开拓本专业技术应用工作的新领域。
(3)能结合实际,正确运用本专业产品的通用标准、技术规范等开发有特色的、具有竞争能力的新产品。
(4)对信息具有一定的收集、分析和综合能力,如参加过项目的立项调查、方案论证等工作,为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或为某个专题收集整理国内外最新信息,编写专题报告,为企业的发展和技术决策提供依据。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项目研究、开发、设计、生产中,能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合作完成任务。
(6)一般地掌握工业工程(IE)的知识和方法。
(7)在直接完成的本专业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等工作中,解决了具有一定技术难度的问题,至少具备以下一项:
①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要产品或系列产品的部分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工作;
②完成一项以上对行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重点产品或系列产品的部分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工作;
③完成过一项以上中型电子系统工程成套设计的部分工作;
④完成过十项以上具有一定技术难度的关键零部件的设计、试制工作。
3.业绩与成果
(1)在独立承担或为主参加完成的项目中,做出以下贡献之一:
①完成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经同行专家鉴定,并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②在完成的研究、设计项目中,有二项以上,经同行专家评议,并经实践检验,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③在完成的项目中,有一项以上获得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有二项以上获得过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新产品奖等;
④提出的科技建议,有一项以上被有关部门或单位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或行业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
(2)论文、著作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撰写的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技术总结或调研报告等》,有二篇以上,经同行专家评议,调研、设计、测试的主要数据齐全可靠,结论正确,有一定的价值;
②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公开发行)上发表一篇以上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
③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④作为执笔者,参加过教材、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一万字以上)。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对本专业的某一学科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水平。
①对从事电子系统工程科学研究、开发、设计方面的人员,除具有系统、全面、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外,对电子系统工程总体设计,模拟、仿真技术,电子系统工程的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三遥技术(遥控、遥感、遥测),生产中的数字信号处理、检测和控制技术,电子设计自动化技术,计算机辅助软件工程等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
②对人事装备生产方面的人员,除具有系统、全面、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外,对集散控制系统、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柔性加工系统、印制电路板CAD/CAM系统、大生产中的自动检测技术、SMT工艺技术的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
(2)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并能结合工作进行跟踪分析,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3)能熟练地应用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定、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4)掌握本专业产品的质量标准,熟悉电子产品质量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5)有一定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掌握国内外电子系统工程产品的市场需求及生产技术、经济规模和经营分析。
(6)较全面地掌握本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及技术发展方向,熟悉所用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和国内外同类设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具有比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曾主持过或参加并完成过省(部)级或大、中型项目,或系统规模大、技术难度高的新技术项目,解决过较重大、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具有领导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经历。
①从事雷达系统工程方面的人员,具有主持完成雷达系统工程全系统或分系统总体设计、体系结构设计等项目的经历,具有主持完成机载雷达、空防、海防、陆防雷达、测控雷达、海用雷达、气象和交通管制雷达等各种军、民用雷达的分系统工程中的大、中型项目的设计、调试、出试样全过程的经历;
②从事导航系统工程方面的人员,具有主持完成导航系统工程全系统或分系统的总体设计、体系结构设计、方案论证等项目的经历,具有主持完成如卫星导航系统中用户系统设备、近程导航系统、机场着陆系统等工程中的大、中型项目的设计、调试、出试样全过程的经历;
③从事电子对抗系统工程方面的人员,曾主持完成电子对抗系统的总体设计、体系结构设计、方案论证等项目,具有主持完成如:空地一体化电子情报侦察系统、C3ICM电子对抗系统、光电对抗系统等工程中的大、中型项目的设计、调试、出试样全过程的经历;
④从事军事电子系统工程方面的人员,曾主持完成军事电子系统工程的总体设计、体系结构设计、方案论证等项目,具有主持完成自动化作战指挥系统、综合电子战系统等工程中的大、中型项目的设计、调试、出试样全过程的经历;
⑤从事民用电子系统工程方面的人员,曾主持完成民用电子系统工程的总体设计、体系结构设计、方案论证等项目,具有主持完成民用电子系统工程中的大、中型项目的设计、调试、出试样全过程的经历;
⑥从事电子系统工程中装备生产方面的人员,具有主持完成装备生产全过程的经历,如主持制定装备自动化生产设计、编制精密复杂零部件加工工艺规程和主持完成复杂设备的设计等。
(2)能熟练地运用电子系统工程、电子设备有关的通用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定等,开发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新产品。
(3)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判断和综合能力。主持过项目的立项调查、方案论证等工作,曾为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或为某个专题收集整理国内外最新信息,组织编写专题报告,为企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提供决策性建议。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能力,有组织协调大、中型专业技术项目的经历。
(5)曾组织指导工程师的技术培训与技术工作。
(6)曾主持或作为其中的负责人,组织完成技术审查、技术鉴定等工作。
(7)掌握工业工程(IE)的知识和方法。
(8)曾担任过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子项目负责人,或大项目参加人完成项目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等任务,解决项目中较为重大的疑难问题,至少具备以下一项:
①完成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②完成过三项以上不同类别的、难度较高的项目,如技术复杂的大型研究、设计项目,引进、消化、吸收的生产项目,技术密集的开发项目等;
③完成过一项以上的大型项目或二项以上的中型系统工程或成套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工作。
3.业绩与成果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的主要参加人,完成的项目符合下述情况之一:
①完成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成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②在完成的复杂的、技术密集的研究、设计项目中,有二项以上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独特的创造性或新颖性,并具有推广价值;
③在完成的成套工程项目中,有大型项目一项以上或中型项目二项以上,经实践检验,并经专家鉴定,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④在完成的项目中,有二项以上获得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有三项以上获得过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新产品奖等;
⑤提出的科技建议,有一项以上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用,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对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2)论文、著作方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撰写人,撰写本人承担的省(部)级重点项目的技术报告二篇以上,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有学术观点,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结论正确,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②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公开发行)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论文经同行专家评鉴,具有国内先进学术水平;
③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五万字以上)或译著(十万字以上);
④参加公开出版的教材或技术手册等的编写工作,直接编写重要篇章五万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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