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石景山区医疗机构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
二、确认时间:
2012年3月29日~4月1日 上午9:00~12:00
三、确认地点:
石景山区卫生局(体育馆南路6号院1号楼)四层403室
四、现场确认时所需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注:⑴、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⑵、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或开具存档证明。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位证原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jpg格式,近半年内的白底正面免冠证件
照片,且现场确认时需交同底版小二寸照片两张。
7、非公办医疗机构考生需出示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收费标准: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280元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300元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280元
口腔执业医师 400元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380元
中医执业医师 380元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360元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380元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360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