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依据《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关于北京考区2012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教务工作的通知》(京卫人考字〔2012〕5号)精神,2012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由于现场审核时间紧张,为了保证考生顺利报名,现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附件1)下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求各单位负责同志,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及《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准备好各项材料,做好考试报名的初审工作。 二、现场审核时间由市局统一安排,将于近期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及时查看大兴卫生信息网。 行政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1296004 81296005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 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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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
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