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表彰在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通讯员,进一步传播健康知识,提高群众的健康素质,推动我市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拟定于今年4月份开展第11届“卫生好新闻”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筹划,在本单位开展评选的基础上,挑选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参加本届评选活动。本次评选把单位是否组织过相关评选活动,作为优秀组织奖的评分项。
二、评选范围
2011年度在中央、市级报刊以及《京华卫生》上发表过的有关首都医疗卫生的消息、通讯、评论、科普文章均可参评。图片新闻不参评。
三、评选标准
1、作品须真实反映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情况、进展、经验、问题,医务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感人事迹,以及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医务人员的精神风貌。
2、新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题材重大,有一定深度,刊登后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引导、推动作用或参考意义。科普作品要求具有严谨的科学性,生动,通俗易懂。
3、参评文章字数一般在1000字以内。文稿要求语言流畅,观点鲜明,文字精练,结构严谨。
四、评选办法
1、评选设新闻作品和科普作品两个类别。
2、评选将对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中央媒体、市级媒体、行业内媒体、版面等设定不同权重(权重系数表附后)。
3、优秀组织奖采取申报方式,申报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简报、院报)上刊登本单位开展有关评比活动的信息。各单位组织比赛的情况、获奖情况、报送作品的数量和质量、报送时间,以及表格的填写情况均作为优秀组织奖的评分项。
4、市卫生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认真评选,并给予获奖者证书及奖金,以资鼓励。
五、作品报送
1、每个类别的参评作品每人限报一篇。
2、参评者和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均须认真填写参赛表格。参评作品须是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缩印的作品字号不小于小五号),A4纸规格(超出部分可以折叠)。一张参评作品表附一个作品装订,一式10份。
3、请于4月15日前,将参评作品送到北京市卫生宣传中心。
联系人:项春梅 电话:63028550
地址:宣武区北纬路59号 邮编:100050
附件:1、第11届“卫生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表;2、权重系数表3、第11届“卫生好新闻”评选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二0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