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9-21日,省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丽水市遂昌县创建浙江省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考核鉴定。考核组认为,遂昌县自2009年重新启动创建省卫生县城工作以来,立足当地实际,坚持“经营山水、统筹城乡,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发展战略,深入开展创建省卫生县城活动,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推进了社会管理,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县城整体卫生水平基本达到了《浙江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的要求。
根据《浙江省卫生城市(县城)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为了保证创建省卫生县城工作的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省爱卫办决定对遂昌县创建浙江省卫生县城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2年4月25日前,以信函形式向浙江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详细真实。
通讯地址:杭州市河坊街60号 浙江省爱卫办城市卫生科
邮编:310009
浙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