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发 [2012] 90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发改委(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
为认真落实《浙江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卫生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促进我省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我们组织制定了《浙江省卫生科教创强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卫生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人力社保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卫生科教创强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省战略,加快推进卫生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促进我省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浙江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十二五”期间卫生科教事业发展、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卫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任务,现就推进卫生科教创强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5年,通过卫生科教创强工程的实施,着力强化卫生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支撑,逐步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卫生人才支撑平台、健康科技支撑平台和卫生信息支撑平台建设,切实增强卫生发展核心驱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探索建立与浙江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科教发展新路径,使我省卫生科教事业发展进入创新驱动阶段,全省卫生科教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主要指标有:
——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以县为单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培养、招聘大学生及执业(助理)医师10000余人,使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大学生覆盖率达到80%;
——建成100个左右以省、市医疗卫生单位为依托的重点学科群、支撑学科和创新学科;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功能的综合应用。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80%机构使用电子病历,60%机构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卫生人才支撑平台
1.建立卫生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合理规划卫生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医学教育培养规模与卫生人才需求数有效衔接,完善卫生人才院校培养机制,提升办学层次和教学质量。加强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大力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制订培训工作制度,并逐步与岗位招聘、执业考核和职称晋升等制度衔接;健全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落实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培训任务,做好社区护士、医技人员和乡村医生等教育培训。继续做好其他各类创新人才培养工作。
2.完善卫生人才使用评价机制
遵循卫生事业发展规律,适应卫生事业单位发挥公益作用及履行机构职责要求,建立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根据各类卫生人才的工作特性和能力要求,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研究建立更加注重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机制。
3.加强卫生人才管理队伍建设
明确卫生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管理技能、综合素质等要求,加强卫生管理人才培养。完善卫生管理人员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全面提升卫生管理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重视卫生管理学科发展,完善管理队伍规范化培训,探索建立管理岗位资格准入制度。探索建立卫生管理人才选拔、任用、交流、监督和评价的机制。强化对管理人员的引导、激励和约束,确保其管理理念与卫生政策导向、发展要求和群众需求保持一致。
4.完善医药卫生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合理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专业培训和专业教育的支持力度。探索采取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经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医生和优秀人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二)构建健康科技支撑平台
1.完善重大医学科学项目研究体系
与卫生部、科技部及省科技厅紧密合作,围绕我省卫生事业重大与迫切的实际需求,以我省发病率和病死率较高的重要疾病和近年来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为主攻方向,解决疾病防控和诊断、治疗方面的突出和迫切问题。强化省医药卫生科研项目的顶层设计和全程管理,分类做好省部共建项目、平台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等四大类科研计划项目的实施管理。通过建立重大医学科学项目研究体系,带动人才培养,促进学科发展,提升创新能力,使我省在疾病预警、预防、诊治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与路径研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切实提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提升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发挥积极作用。
2.强化医学重点学科平台体系
探索新型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模式,汇聚我省优势学科、人才和资源,以浙江省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疑难疾病为主攻方向,逐步形成管理现代、服务精良、技术先进、设备完善的具有相一定规模、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和生物医学工程研究中心等;开展重点学科群、支撑学科、创新学科、省市共建学科、县级医学龙头学科为一体的学科链建设,力争形成机制灵活、设施一流、有利于人才成长与科技进步的学科建设模式与机制,探索民营医疗机构特色学科建设途径,把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纳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切实强化我省新型医学学科平台体系,以带动全省医学科技整体水平的提高。
3.优化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
加快面向临床、服务基层的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整合县、乡、村医疗卫生技术服务资源,组建技术筛选、技术评价、技术推广、行政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团队,探索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项目为核心,以示范基地为平台的功能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医药卫生技术成果推广模式。加强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的转化型研究,大力支持面向基层开展医药卫生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推广和应用。在已有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的基础上,提升示范基地建设水平,强化技术成果推广绩效评价,扩大技术推广的范围和幅度,逐步形成目标统一、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的紧密型技术推广联合体,以形成长效的卫生适宜技术推广机制。
4.健全医学科技条件平台体系
加强卫生技术评估、生物标本库、实验室生物安全、医学实验动物、医学文献信息资源等科技条件平台建设。根据国家卫生技术准入政策和发展趋势,适时开展卫生技术评估研究,对干细胞移植、器官移植、人工辅助生育等高新技术实施评估,为全面、规范实行技术准入做好技术贮备。结合国家和我省医学科技发展和防病治病需要,适时启动生物标本库建设,争取建设成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生物标本库公共平台,为我省医学科研、防病治病提供科技支撑。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示范实验室建设,为我省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人群健康提供安全保障。建设医学实验动物平台,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省级动物实验研发中心和国内一流的开放性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医学文献信息资源平台建设,促进我省医学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和查新检索服务的重组和升级,为开展技术创新提供科技文献信息资源保障。
(三)构建卫生信息支撑平台
1.加快建立卫生标准体系和技术规范
建立卫生信息化专家队伍,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加快卫生信息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推动国家和我省相关标准的制定、立项、发布、宣贯和实施,逐步完善我省卫生信息化标准体系。在已颁布的省级标准基础上,加快修订和完善“国家数字卫生”项目系列标准,进一步发展我省卫生信息标准体系、标准方法和管理机制,加强标准应用和评测工作,促进企业、用户遵循标准建设我省卫生信息系统。
2.全面构建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
以面向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面向医疗服务的电子病历为核心,建立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向上连接国家卫生信息平台。通过数据的标准化交换和共享,整合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信息,建设支持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和医疗卫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各级卫生信息平台、公共卫生机构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服务机构接入全省统一的卫生虚拟业务专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实现电子认证应用,实现卫生信息互联互通、互信互认。积极探索“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的应用研究。
3.切实加强卫生信息综合监管
围绕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规划与协调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执法等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合作。基于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以全人全程的健康管理为指导,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的综合利用与分析,逐步完善出生登记、儿童接种、学生健康管理、妇幼保健、疾病监测、慢病管理、健康教育、营养状况监测、死因监测等信息系统,实现公共卫生的综合信息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医疗信息与公共卫生信息的有效汇总,业务数据的标准上传,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三、重点项目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
以完善培训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培训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为主要任务,以构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网络和信息化管理平台为基础,建立健全具有浙江特色、可持续发展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健全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规范化培训模式
对所有医疗机构新招录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实施“5+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硕士和博士可根据实际临床经历确定培训时间。对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招录的专科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实施“3+2”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模式,鼓励学员参加成人学历教育。促进毕业后医学教育与学历(学位)教育的有效衔接。
2.加强规范化培训支撑体系建设
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领导和协调下,形成部门间密切配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培训期间人事待遇与保障政策,落实工资待遇、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保障措施。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培训对象所在单位、培训基地和个人等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完善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建设,注重基地师资队伍培养,“十二五”期间,计划在全省建立临床培训基地150家,社区实践基地200家,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实践基地100家,临床技能培训中心20家以上。
3.加强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要求,加快建立科学有效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以满足招生录取、基地认定、学习与考核、管理与监督、交流与互动等服务性功能,以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考试等环节动态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需要。通过建立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有效整合医学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资源,实现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的有效衔接,逐步建立我省卫生技术人员终生职业教育培训电子化管理档案,提高医学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效率、质量和水平。
(二)“大学生村医”项目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大学生村医”试点工作,结合定向培养、定向招聘、定向流动等举措,围绕大学生村医培养、引进、管理,完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工作,以确保夯实基层卫生网底,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
1.实施定向培养大学生村医计划
结合农村社区卫生人才建设发展规划需要,继续实施免费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进一步优化培养环境,合理确定培养规模,提升培养层次,拓展培养专业,加强“校地共育”,培养能胜任农村社区全科岗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受欢迎的大学生医学实用卫生人才。采取在校生毕业分流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业者,优先选拔参加上级医疗机构的业务骨干培训。对于志愿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五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各地政府按规定积极实施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优先解决县(市、区)城镇户口。“十二五”期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大学生医生3000名以上。
2.实施定向招聘大学生及执业(助理)医师计划
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大学生及执业(助理)医师,吸引和支持执业(助理)医师到农村服务。对具有三年以上农村工作经历的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上级医院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聘用。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大学生及执业(助理)医师10000名,逐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服务能力。
3.实施定向吸引大学生服务农村计划
探索县乡人才一体化试点经验,按照“优化配置、提升效率”的原则,通过变单位人为行业人,改善工作、学习、生活等条件,使大学生愿意去、主动留,积极服务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继续通过柔性流动使大学生服务于农村。继续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服务的政策的规定;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建立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实施“公立医院牵手社区行动”等,使大学生服务农村、帮扶农村、带动农村使农村居民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健康科技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加快推进整体性、多层次、集约化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省、市、县共建科技平台,提升市、县卫生科技资源份额,形成资源共享和协同攻关的新机制,满足医学科技创新突破和产业化发展要求。
1.积极推进综合性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
针对国内外医学科技发展前沿和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要求,加快建设一批建立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集预防、诊疗、教学、科研条件和基础设施于一体的高层次生物医学创新平台,努力成为我省医学新技术开发和集聚、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积极推动各类创新平台围绕我省重点临床应用项目和重大技术创新攻关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在“组学”技术、干细胞技术、药物研发、合成生物学、再生医学、纳米医学、数字化医疗、生物治疗、分子影像、海洋医药等关键技术和前沿医学领域,以及涉及重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应用基础和应用研究领域开展集中攻关和研究。“十二五”期间计划建成5-10家新型医学研究中心,其中力争新建1-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新立项省部及以上重大重点项目达到180个,平台研究资助项目达到300个以上,平台重点资助项目达到75个。
2.加快建设医学重点学科生态链
创新重点学科建设思路,积极推进学科生态链建设。“十二五”期间,在已有重点学科建设的基础上,启动实施新一轮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对已经授牌的医学重点学科要开展择优竞争、滚动支持,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发展规模的支撑学科,发挥对我省医药卫生事业的基础性支撑作用。要重点培育一批在我省具有鲜明特色、良好前景和优质团队的创新学科。进一步加强对市、县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学科建设的支持,继续开展省市共建重点学科建设和县级医学龙头学科建设。探索开展民营医疗机构特色学科建设工作。加强重点学科生态链向县、乡、村延伸,依托县级医学龙头学科,深化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计划建成100个左右以省、市医疗卫生单位为依托的重点学科群、支撑学科和创新学科,建成100个左右县级医学龙头学科,培育200名县级医学龙头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力量,建成100个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推广应用200项卫生适宜技术,形成开放流动、竞争有序、协作交融的医学重点学科发展新格局。
3.加快培养医学杰出骨干人才
结合新型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集中优势力量,构建连续稳定的支持机制,重点建设一批能够突破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战略产品、推广重大成果的科技创新团队。把医学杰出骨干人才引进与培养,同医药卫生重大科研计划实施以及重点科研基地建设相结合,注重德才兼备,创新发展、学术引领、攻克难关的学术团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着力推进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卫生管理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定人定向的扶持培养,在临床复杂疑难疾病的救治、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中医药继承发展等领域造就一批知名度较高的卫生高层次人才。“十二五”期间,要在全省遴选10-15名在全国享有较高学术威望的卫生领军人才,选拔50名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培养300名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
(四)“数字卫生、增进健康”项目
以卫生信息化促进卫生现代化,加快建成高效、共建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的卫生信息化体系。积极应用“国家数字卫生”研究成果,加快建立卫生标准体系,统一卫生信息技术规范和卫生信息标准。
1.建立标准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按照卫生部和浙江省的要求,实现单一系统向多系统资源整合转变,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全省各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结合日常工作,建立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实施动态和规范化管理,争取5年内规范化建档率达到90%以上,应用率大于80%,通过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数据100%上传,实现居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
2.推进应用规范化的电子病历
以医院现有信息系统(HIS、LIS、PACS等)为基础,以电子病历数据元为核心,整合原有医院信息资源,推进以标准化、结构化的全内容电子病历及临床路径的建设,探索电子病历的电子认证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实现跨区域、跨医疗机构的临床信息互联互通与互信互认。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80%的机构使用电子病历,60%的机构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3.建立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
建立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实现跨系统、跨机构、跨部门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基于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建立涵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五大领域的卫生信息综合监管和决策支持系统。站在大社保大医保高度,出台“居民保健卡”相关标准和工作规范,建立省市县三级“居民保健卡”通讯与交换系统,逐步实现居民一卡就诊、医保结算、健康档案调阅、健康管理和预支付等功能。运用MPLS-VPN技术、通过一根专线、承载多个业务应用方式组建全省卫生业务虚拟专网;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共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接入全省卫生系统业务虚拟专网,实现各级医疗卫生服务与管理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建立省级卫生信息平台、100%的地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和70%的县(市、区)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4.建立和完善远程医疗与教育平台
省、市、县三级医院实施远程医疗服务,县级医院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远程医疗、双向转诊、远程教育网络,共享医疗信息和资深专家等医疗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大型医院的技术优势,解决基层医疗技术能力不足的问题,提高医疗服务与教育信息化水平。90%的三级医院与80%的二级医院、80%二级医院与区域内90%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远程医疗、双向转诊和远程教育的网络平台。
四、进度安排
工程实施周期为五年,计划从2011年到2015年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进。
(一)第一阶段:2011-2012年为工程启动阶段
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启动科教创强工程,针对工程提出的各个重点项目制定有效的实施机制,落实建设经费。分计划启动第一批建设项目,并在2012年底完成工程建设总目标的50%以上。
(二)第二阶段:2013-2014年为工程建设阶段
重点对第一批建设项目的情况进行中期考核评估,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展开必要的调研和进一步讨论,不断完善实施方案。滚动开展下一批建设项目。强化各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提高实施效果和实施质量。
(三)第三阶段:2015年为工程考核评估阶段
到2015年底对工程各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对科教创强工程的总体建设情况进行终期评估与绩效考核,并适时召开开工程实施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整体推进
实施科教创强工程是建设“民本卫生,和谐卫生”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科教综合实力的关键所在。省卫生厅作为实施科教创强工程的主要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推进此项工作。各级卫生、财政、发展改革、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当地实际,将科教创强工程纳入本地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建设指标,落实机构和资金,真正把发展卫生事业的重心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上来。
(二)增加投入,完善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加对科教创强工程的投入。省级财政对科教创强工程的部分重点项目设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省积极争取国家试点工作经费对工程实施的资助力度。各地各单位要根据项目实施的经费配套要求,确保卫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培训和卫生信息化项目经费的落实,并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考核评价的激励新体制,逐步建立政府、单位、社会协作共享的项目推进机制,实现卫生技术资本、人才资本、产业资本的优化组合。
(三)突出重点,科学管理
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医改总体目标和要求,明确科教创强工程的主要建设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并在若干重点项目中取得突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组织实施好本地区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科教工作的科学管理,建立科学、高效的卫生科教管理体系,在全省营造良好的卫生科教政策环境,做到政策稳定、推进有力、部署周密、效果显著,共同促进卫生科教事业健康发展。
(四)明确责任,强化考核
要进一步明确科教创强工程的责任机制,把工程的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各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任期目标、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进行定期考核。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经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卫生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对工作重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管理与监控,并定期进行跟踪、评价和分析,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确保工程实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