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发 [2013] 13号
各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2年19号令)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厅委托省医学会对2012年申请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的人员进行了审核和专业考试。现认定姜方震等301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其中考试合格134人,免试6人,换证161人,有效期限为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现予公布。 附件:2012年浙江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人员名单
浙江省卫生厅 201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