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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一期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培养期满综合评定汇报会的通知
来源:浙江卫生网 更新:2013/6/21 字体:

浙卫人〔2013〕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第一期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浙人卫〔2013〕2号)要求,第一期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单位自评和现场核查工作已完成。按照考核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综合评定汇报会,并组织第二期至第四期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对象观摩、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地点:杭州梅地亚宾馆8楼国际厅(杭州庆春路203号,电话:87918888)。
   二、参加人员
   (一)汇报人员:列入考核范围的第一期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对象20名(详见附件1),2名培养对象因特殊原因暂不考核。
   (二)列席人员:第二期至第四期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对象(详见附件2)。
   三、主要内容
   (一)培养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五年培养总体情况(取得的标志性业绩、学术地位的提升、主攻方向等情况),业务能力建设(在临床医疗、公共卫生、产品开发与产业化方面取得的业绩情况),人才与团队建设(团队建设、培养对象与团队成员人才层次提升等情况),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奖励、科研项目、学术论文、著作和专利等情况)、经费管理(经费配套与支出情况),五年培养实践的体会与建议。
   (二)专家综合评定。专家组根据培养对象五年培养成效,进行综合评定。
   四、其他要求
   (一)汇报会采用多媒体汇报、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每人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专家提问5分钟。汇报人员请于8:50前到达会场,汇报完成后继续列席旁听,具体汇报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汇报多媒体请于5月8日前发送至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邮箱:Email:kejiao_zhufei@163。com。
   (三)参会人员请于5月8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以便会务组安排食宿,住宿费用自理。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汇报会。联系人:省卫生厅人事处沈杰,电话:0571-87709029,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朱斐,电话:0571-87709114,传真:87709122。
   附件:1.列入考核范围的第一期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名单及汇报时间安排

 

   2.第二期至第四期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培养名单

 

   3.参会回执_5476

  
  

浙江省卫生厅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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