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农场公共卫生委员会:
为全面评估我区2012年度公共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签定的《2012年度杭州市萧山区公共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区卫生局下达给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社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任务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对各公共卫生委员会考核与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一并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安排见附件。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考核时间的,请与联络员联系。
二、考核依据
1.各镇街、开发区、红山农场按照《2012年杭州市萧山区公共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考核,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见《关于印发2012年杭州市萧山区公共卫生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细则》(萧公卫办〔2012〕6号)文件。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关于下发2012年度社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的通知》(萧卫发〔2012〕16号)文件要求考核。
3.承担辖区公共卫生工作的直属医院按照《关于下发2012年度直属医院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的通知》(萧卫发〔2012〕24号)文件要求同时考核。
三、考核办法
1.考核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电话核查等方式进行。区公卫办对已掌握开展情况的条款和业务工作中属平时考核的条款不列入本次考核内容,汇总时计入总成绩。
2.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结果,但不作为评分结果反馈。被考核单位对反馈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向考核组提出。无异议的,由考核人员和被考核单位陪同人员在考核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对照工作目标任务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好书面评估总结,按照考核条款整理好相关资料,做好迎接考核准备工作。
2.考核组要认真学习领会考核细则,统一考核标准,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准确、可靠。要积极收集公共卫生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建议和意见,为推进我区公共卫生工作提供参考。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局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