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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护士注册
来源: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更新:2013/7/1 字体:
邮件字号: 渝卫生信箱[2012]437
发布单位:
市卫生局
来信内容:
我已通过护士资格考试,现打算注册为执业护士。
经向市卫生局(东和春天)咨询,现在可以办理。由于我现上班地点在渝中区,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告知我到渝中区卫生局办理。
随后我到渝中区卫生局咨询,工作人员告知到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于是我又到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但是相关工作人员说不能办理,只能在每年11-12月集中办理。

市级部门说能办理,但是办事机构却说不能办理,请予解释。到底能不能办理?怎样办理?谢谢!
办理单位: 市卫生局
办理结果: 您的来信已收悉。对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 您可以“登录重庆市卫生信息网”在“表格下载”->“医师执业注册申请材料”->“重庆市卫生局护士执业注册提交材料”栏目中可下载相关的表格。
二、 护士首次注册工作集中审核办理,注册时间于每年11月1日—12月31日,以后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者除提交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材料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重庆市卫生局医政处612室办理。
三、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重庆市卫生局指定的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2008年以后尚未换发护士执业证书且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3)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5)原《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
(6)提交原注册机关注册信息证明材料
(7)重庆市卫生局指定的承担临床护理培训的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发布时间:
2012-04-18 15: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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