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积极做好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创建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评估,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区卫生系统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创建迎检工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定于2012年10月31日下午在局101会议室召开,2:00报到,2:30正式开始。
二、参加人员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区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区健康教育所负责人;
2.各直属医院分管卫生应急工作院长和防保科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
1.部署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创建迎检工作任务;
2.领导讲话;
3.开展相关卫生应急知识培训。
请各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