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以安全生产的平稳形式展开各项医疗工作,按照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精神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医疗环境。具体要求如下:
1、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保证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
2、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电线、电器、自发电设备、高压消毒设备、医疗仪器设备、氧气存放点、线路、各种通道、疏散途径、消防栓、灭火器、水源、禁止标志等;根据需要添置必需的消防设施,并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力争全面彻底排查事故隐患,逐步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3、在做好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的基础上,重大节日前重点检查,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安全监管。确保万无一失。检查后要有台账记录,以备检查。此次自查结果于12月15日上交局办公室。
4、切实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安全医疗的宣传力度。做到特种作业人员要依法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消防知识,安全生产知识,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
平湖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