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疗机构人员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指标共831名,其中直属医院576名,卫生院255名;卫技类809名,非卫技类 22名。
卫技类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不足1:1.5(招聘指标在6人及以上的职位按不足1:1.3)、非卫技类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不足1:3时,招聘指标相应核减或取消。
二、招聘对象
1. 萧山生源2012、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 萧山户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社会人员;
3. 报考面向全市、全省、全国岗位的非萧山户籍考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生均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2、2013届除外);
4. 部分护理岗位面向萧山生源且萧山户籍全日制普通中专护理专业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2013届除外)的考生;
5. 同类性质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
2. 具备岗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8日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上(1983年2月17日以前出生)的,须有5年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岗位工作经历(2008年2月17日前参加工作);
4. 报考直属医院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护理岗位除外);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护理工作满3年(护理工作计算到2013年2月18日止),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的护理专业考生,可报考直属医院;
5. 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以报考(卫生技术专业除外);
6.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于招考全过程,至正式录用后结束。
五、招聘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分,以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题。
1. 笔试。分别为:(1)临床医学专业类;(2)预防医学专业类;(3)医学影像专业类;(4)护理专业类;(5)医学检验专业类;(6)西药学专业类;(7)中医药专业类;(8)综合类。
2.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不区分学科专业。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
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笔试成绩,根据招聘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进行。(1)招聘指标在2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2)3-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3)11-25人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少于20人);(4)26人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少于38人)。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在确定面试人员时,遇到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数字有小数点时,按四舍五入方式确定面试人数。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笔试成绩也并列时,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3. 体检和考察。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最高分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有体检不合格(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最高分者进行一轮递补。体检结束后,区卫生局公布具体的用人单位和岗位,考生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用人单位并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选择岗位过程中有考生放弃及考察后不宜录用(放弃)、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最终确认不宜录用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卫生信息网、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萧山人才网、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7天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卫生局会同区监察、人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半个月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到岗位的,作自行放弃。公示录用环节出现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拟录用人员为农业户口的,需变更为非农业户口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七、 报名事项
报考者请于2013年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浙江电大萧山学院图书馆(萧山区南环路1398号,育才路南端)现场报名。为避免现场人多拥挤,可事先到“萧山卫生信息网”下载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也可现场填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40元,并出具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 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2. 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身份证、学历证书;
3. 其他报考人员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身份证、学历证书,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和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证件取得时间为:2013年2月18日止)。
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准考证于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卫生局1号楼1楼领取,逾期不领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卫生局地址:萧山区城厢街道回澜路66号。
八、其它事项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核医学、病理学和眼视光学专业系紧缺专业,相关岗位聘用指标与报名人数不足1:1.5的(若临床医学专业报考B超医生、放射医生、核医学医生岗位的,不以紧缺论),可按萧委办﹝2006﹞33号文件规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2.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日当天。
本公告由萧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4909、0571-82621416、0571-82621915,举报受理电话:0571-82626196,网络查询:萧山卫生信息网、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萧山人才网、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局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