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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培训的通知
来源:萧山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6/21 字体: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学习贯彻《精神卫生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专题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定于5月4日(周六)上午8:30报到,9:00正式开始,在我都宾馆召开。

  二、参加人员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科长和精防医师。

  请各相关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局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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