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山东省卫生系统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改为中心,以“健康山东”为主线,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全省卫生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一、卫生资源情况 ㈠医疗卫生机构数。2012年全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68840个,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47455个,民营医疗卫生机构21385个。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类别分,医院1549个,卫生院163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251个,门诊部214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1303个,村卫生室51055个,妇幼保健机构158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82所,卫生监督机构155个,专科疾病防治研究机构133个,其他医疗卫生机构201个。与2011年相比,医疗卫生机构总数增加565个,其中,医院增加59个,卫生院减少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减少30个,门诊部增加29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增加737个,村卫生室减少222个,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减少2个。 ㈡卫生人员数。2012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总数73.89万人,比2011年增加4.93万人,增长7.15%。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62.76万人,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11.13万人。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53.01万人,比2011年增加4.84万人,增长10.05%。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3.19万人,比2011年减少0.4万人,下降2.94%。在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0.05万人,比2011年增加1.45万人;注册护士19.17万人,比2011年增加2.07万人。全省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分别为5.47、2.07、1.98人。(详见表1) ㈢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012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47.34万张,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42.0万张,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5.34万张。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类别分,医院32.20万张,占68.03%;卫生院10.76万张,占22.7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72万张,占3.63%;疗养院0.61万张,占1.29%;妇幼保健院1.51万张,占3.18%;其他医疗卫生机构0.54万张,占1.14%。与2011年比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增加5.73万张,增长率13.77%。其中,医院床位增加4.16万张,卫生院床位增加1.02万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增加2266张,疗养院床位增加690张,妇幼保健院床位增加1792张,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28张。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4.44张,比2011年增加0.52张。(详见表1) 表1 2012年全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和床位数
注:本表人员合计中包括乡村医生128205人和卫生员3709人;不含乡镇卫生院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 ㈣房屋及设备配置。2012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4118.53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2601.56万平方米,分别比2011年增长207.75万平方米和183.94万平方米。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和业务用房面积分别为3578.92万平方米和2329.36万平方米,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和业务用房面积分别为539.61万平方米和272.20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类别分,医院1748.22万平方米,卫生院495.58万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98.80万平方米,妇幼保健院(所、站)85.71万平方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7.98万平方米,其他医疗卫生机构115.27万平方米。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的数量为23.70万台,比2011年增加1.64万台。万元以上设备中,医院18.08万台(综合医院13.99万台,中医院2.30万台),卫生院2.59万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0.61万台,妇幼保健院(所、站)1.22万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0.47万台,其他医疗卫生机构0.73万台。 二、医疗服务情况 ㈠医疗机构门诊服务。2012年全省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58264.69万人次,比2011年增加6470.48万人次,其中,公立医疗机构诊疗人次48504.60万人次,占83.25%;民营医疗机构9760.09万人次,占16.75%。诊疗人次按医疗机构类别划分,医院15223.74万人次,占26.13%;卫生院7991.95万人次,占13.7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719.57万人次,占4.67%;村卫生室26476.13万人次,占45.44%;其他医疗机构5853.30万人次,占10.04%。 ㈡医疗机构住院服务。2012年全省医疗机构入院人数1392.39万人,比2011年增加188.67万人。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290.58万人,占92.69%;民营医疗机构101.81万人,占7.31%。按医疗机构类别划分,医院入院人数979.41万人,占70.34%;卫生院入院人数313.94万人,占22.5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入院人数25.67万人,占1.84%;妇幼保健院(所、站) 入院人数64.17万人,占4.61%;其他医疗机构入院人数9.20万人,占0.66%。医院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6.61人,卫生院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3.99人。 ㈢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2012年全省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76.61%,比2011年提高1.20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79.10%,民营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55.47%。按医疗机构类别划分,医院病床使用率85.58%,卫生院病床使用率56.9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病床使用率49.02%,妇幼保健院(所、站) 病床使用率70.67%。不同类别的医院病床使用率分别为:综合医院为86.99%、中医医院为83.07%、专科医院为80.57%。 ㈣出院者平均住院日。2012年全省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5天,比2011年减少0.1天。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6天,民营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2天。按医疗机构类别划分,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9.5天,卫生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2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4天,妇幼保健院(所、站)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5.7天。不同类别的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分别为:综合医院9.0天、中医医院9.0天、专科医院17.0天。 ㈤医生人均工作量。2012年医疗机构医师人均每日担负的诊疗人次和住院床日分别为6.8人次和1.8床日。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医师人均每日担负的诊疗人次和住院床日分别为6.8人次和2.0床日,民营医疗机构医师人均每日担负的诊疗人次和住院床日分别为6.8人次和0.9床日。按医疗机构类别划分,医院医师人均每日担负的诊疗人次和住院床日分别为5.5人次和2.3床日,卫生院医师人均每日担负的诊疗人次和住院床日分别为8.4人次和1.5床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师人均每日担负的诊疗人次和住院床日分别为10.0人次和0.7床日。(详见表2)
表2 全省医疗机构医师人均日工作量
三、疾病控制与爱国卫生情况 ㈠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和死亡率。2012年全省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14.6/10万、报告死亡率0.29/10万、病死率0.25%。与2011年相比,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上涨了6.98%,死亡率和病死率分别下降了12.21%和18.01个百分点。报告发病率较高的病种依次为肝炎、肺结核、梅毒、猩红热和淋病;病死率较高的病种依次为狂犬病、艾滋病、和乙脑。(详见表3)。 表3 2012年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及病死率
(二)免疫规划情况。2012年,全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其中,基础免疫卡介苗接种率99.91%,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率99.87%,脊髓灰质疫苗接种率99.84%,麻疹类疫苗接种率99.79%,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率99.81%,流脑疫苗接种率99.79%,乙脑疫苗接种率99.75%,甲肝疫苗接种率99.72%。 ㈢健康教育工作情况。2012年全省共有健康教育机构158所,健康教育人员数量达655人(其中,专职人员数333人,兼职人员数322人);健康教育经费(不含人头费)中财政专项经费1104.5万元,项目经费285.9万元;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制作1452.59万份,开展知识讲座和咨询活动等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16975人次;在国家级报刊/期刊发表科普文章和学术论文157篇。 ㈣地方病防治情况。2012年全省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96.51%,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县113个,氟骨症人数35.15万人;大骨节病区县1个;克山病区县19个,现症病人1195个;碘缺乏病检测县120个。 ㈤农村改水和改厕工作。2012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1.77%,全省累计农村改水受益人口6925.18万人,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99.64%。农村改厕累计总户数1848.48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8.31%,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50.81%。 四、卫生监督执法情况 ㈠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情况。2012年,全省公共场所实监督户次数为10.15万,监督合格户次数10.12万,合格率99.69%。 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情况。2012年,全省生活饮用水实监督户次数4066,监督合格户次数4061,合格率99.88%。 ㈢职业卫生监督情况。2012年,全省职业卫生实监督户次数为8124,监督合格户次数8116,合格率99.90%。 其中,用人单位实监督户次数7798,监督合格户次数7792,合格率99.9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监督户次数134,监督合格户次数134,合格率100%;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实监督户次数156,监督合格户次数154,合格率98.72%;职业病诊断机构实监督户次数36,监督合格户次数36,合格率100%。 (四)学校卫生监督情况。2012年,全省学校实监督户次数15205,监督合格户次数15195,合格率99.93%。 (五)医疗卫生监督情况。2012年,全省实医疗卫生监督户次数64634,监督合格户次数64232,合格率99.38%。 (六)传染病防治监督情况。2012年,全省实传染病防治监督户次数8982,监督合格户次数8711,合格率96.98%。 (七)放射卫生监督情况。2012年,全省实放射卫生监督户次数4302,监督合格户次数4250,合格率98.79%。 (八)采供血卫生监督情况。2012年,全省实采供血卫生监督户次数38,监督合格户次数38,合格率100%。 五、农村卫生情况 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全省135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参合农民6465.76万,参合率99.90%,超过国家医改目标4.90个百分点,超过省医改目标2.90个百分点。2012年人均筹资标准30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240元,个人缴费60元。全省应筹集新农合基金195.53亿元,实际到位198.60亿元,到位率为101.57%。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81.59亿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7.39亿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55.29亿元,乡镇财政补助资金到位2.49亿元,农民个人缴费39.50亿元,利息及其他收入2.34亿元。根据实际到位基金计算,2012年人均实际筹资307.15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242.45元,个人缴费61.09元。全省共为2.32亿人次报销医药费用201.12亿元,受益率359.48%,比去年提高了107.38个百分点。全省共救治20类重大疾病患者18.12万人,报销医药费用11.67亿元。 ㈡乡镇卫生院情况。全省共有乡镇卫生院1639所,床位10.76万张,床位数比2011年增加1.02万张。职工总数11.95万人,比2011年增加9123人;卫生技术人员10.80万人,比2011年增加8589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3.81万人、注册护士2.43万人。诊疗人次7991.95万人次, 比2011年增加774.37万人次;出院人数320.06万人,比2011年增加44.78万人;病床使用率56.92%,比2011年增加2.71个百分点;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2天,比2011年增加0.1天。 ㈢村卫生室情况。2012年全省共有村卫生室51055个,占行政村总数的71.34%。其中,村集体办26670个,乡镇卫生院设点15469个,联合办4739个,个体办2947个,其他1230个。村卫生室中,执业(助理)医师5863人、注册护士1290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共有131914人,平均每个村卫生室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58人,每个行政村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84人。全省村卫生室的诊疗人次数26476.13万人次,其中出诊2594.53万人次。 六、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㈠妇幼保健工作情况。2012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18.94/10万,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96.38%,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2.96%,婴儿死亡率6.27‰,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8.3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8%。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0.67%,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0.66%。相关指标优于2011年(见表4)。 表4 监测地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保健状况
㈡社区卫生服务情况。2012年全省共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251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88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763所,与2011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15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减少45所(青岛市将3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调整为村卫生室)。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人次2719.57万人次,出院人数25.67万人。 七、资产与费用情况 ㈠资产总额。2012年全省各类卫生机构总资产达1515.52亿元,比2011年增加58.46亿元。其中: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医疗卫生机构资产1305.05亿元。 ㈡医疗费用情况。2012年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130.43元,比上年增长7.15%;每住院床日平均收费585.01元,比上年增长9.16%;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4741.55元,比上年增长8.89%。其中,城市医院(含城市中医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223.45元,每床日平均收费水平858.63元,出院者平均医疗费用9333.31元;县医院(含县中医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147.86元,每床日平均收费水平557.49元,出院者平均医疗费用4136.58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57.81元,每床日平均收费水平217.0元,出院者平均医疗费用1538.53元;乡镇卫生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47.78元,每床日平均收费水平181.85元,出院者平均医疗费用1169.30元。 ㈢医药费用构成情况。2012年全省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门急诊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62.04元,占47.57%。其中,城市医院(含城市中医院)门急诊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109.42元,占48.97%;县医院(含县中医院)门急诊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65.66元,占44.4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34.24元,占59.23%。乡镇卫生院门急诊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23.14元,占48.43%。全省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每床日收费中药费259.24元,占住院病人每床日费用的44.31%;其中,城市医院(含城市中医院)每床日收费中药费371.53元,占43.27%;县医院(含县中医院)每床日收费中药费257.18元,占46.1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床日收费中药费94.39元,占43.50%;乡镇卫生院每床日收费中药费76.32元,占41.97%。全省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中药费2101.13元,占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的44.31%;其中,城市医院(含城市中医院)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中药费4038.53元,占43.27%;县医院(含县中医院)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中药费1908.28元,占46.1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中药费669.23元,占43.50%;乡镇卫生院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中药费490.74元,占41.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