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3年度事业单位劳动保障工作书面审查已于近日开展,相关表格请到区卫生局人事科领取,请按照《书面审查信息登记表》中的材料目录准备相应资料,并于5月28日前将《书面审查信息登记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手册》和有关资料上报到局人事科进行初审,以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统一进行审核,请各单位务必准时上报。
注意:提供资料一般为4月份信息。对人数不足100人的单位,区劳动监察大队还要求提供4月份考勤表。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局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