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中共泰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泰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泰爱卫[2006]2号
关于命名市物价局等9个单位为
泰州市爱国卫生综合达标单位的决定
市级各有关部门:
2005年,市直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号召,根据泰爱卫[2005]18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综合达标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据各有关部门、单位申报,经海陵区、高港区爱卫办初评,市爱卫办、市级机关工委、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织抽查,决定命名市物价局、市城管局、交通银行泰州分行、农业银行泰州市分行、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省口岸中学、市国泰宾馆、泰州新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等9个单位为泰州市爱国卫生综合达标单位。
希被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望各部门各单位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开展爱国卫生综合达标活动,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〇六年一月六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创卫办,海陵区、高港区创卫办、爱卫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各有关单位